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云岭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623********007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黑11民终545号 |
案号 |
(2021)黑1182执9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2020)黑1182民初222号民事判决、二、赵云岭于本判决生效后10内偿还岳海生借款本金105万元三、驳回岳海生一审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18,300元,由赵云岭负担13,908元,岳海生负担4,392元,财产保全费1,520元由赵云岭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共计36,600元,赵云岭预交的18,300元由赵云岭负担,范爽预交的18,300元由岳海生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8-04 |
发布时间 |
2022-01-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