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段维贵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3222********008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3)永法民初字第15号 |
案号 |
(2022)云0722执恢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张春芳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段维贵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人民币26240元,承担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50元,合计人民币26790元,并加倍支付按判决确定计算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2-01-11 |
发布时间 |
2022-01-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