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庄新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121********29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云0181民初241号 |
案号 |
(2021)云0181执22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庄新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彭亮74320元及其利息(自2020年12月1日计至偿清之日,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一年期贷款报价利率计算)。本案案件受理费917元,由庄新民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10-12 |
发布时间 |
2021-12-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