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启萍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024********006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1282民初805号 |
案号 |
(2021)苏1282执28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靖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周启萍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江苏渔婆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租金20万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4900元,保全费2020元,合计6920元,由被告负担(限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交至本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靖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9-22 |
发布时间 |
2021-1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