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银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282********38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1282民初75号 |
案号 |
(2021)苏1282执29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靖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张银娟、蒋卫金、蒋福胜、王美娣、蒋卫兵、范园、方丽君、范建平偿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借款本金999896.89元及至还款之日止的利息(截至2020年10月20日的利息为70051.81元,之后的利息按照尚欠借款本金、年利率7.50375%计算,具体金额以原告信贷系统自动生成的数据为准)、支付律师代理费20000元,约期于2021年3月30日前归支付原告律师代理费20000元,余款于2021年5月30日付清;上述款项若各被告有一期未按约还款,原告可立即申请执行下余全部款项(借款本息的具体金额以原告信贷系统自动生成的数据为准);二、本案受理费14610元,减半收取计7305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2305元,由八被告负担(此款原告已交纳,八被告于2021年3月30日前给付原告)。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名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持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靖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9-24 |
发布时间 |
2021-1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