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银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282********3821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1282民初75号
案号
(2021)苏1282执290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靖江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张银娟、蒋卫金、蒋福胜、王美娣、蒋卫兵、范园、方丽君、范建平偿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借款本金999896.89元及至还款之日止的利息(截至2020年10月20日的利息为70051.81元,之后的利息按照尚欠借款本金、年利率7.50375%计算,具体金额以原告信贷系统自动生成的数据为准)、支付律师代理费20000元,约期于2021年3月30日前归支付原告律师代理费20000元,余款于2021年5月30日付清;上述款项若各被告有一期未按约还款,原告可立即申请执行下余全部款项(借款本息的具体金额以原告信贷系统自动生成的数据为准);二、本案受理费14610元,减半收取计7305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2305元,由八被告负担(此款原告已交纳,八被告于2021年3月30日前给付原告)。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名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持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靖江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9-24
发布时间
2021-12-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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