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袁喜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635********31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晋1031民初76号 |
案号 |
(2021)晋1031执2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袁喜平与被告张辉辉自愿离婚;二、婚生女儿张茼茼、儿子张家豪均随被告张辉辉生活,原告每月支付每人600元抚养费,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止。给付方式:2021年3月1日起,于每年3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当年抚养费;原告对两个孩子均依法享有探视权,一方探视时另一方应予以协助;三、原、被告无共同财产,双方各自名下的债务由各自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8-05 |
发布时间 |
2021-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