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邱晓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623********43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晋1031民初304号 |
案号 |
(2021)晋1031执2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原告郑爱明的修理费余额19185元,施救费7000元,鉴定费6751元,合计32936元,由被告邱晓东赔偿70%,计23055.2元,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10-14 |
发布时间 |
2021-1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