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启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321********555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0722民初694号 |
案号 |
(2020)云0722执7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吴必昌申请执行:由被执行人张启生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264000元,并支付以未偿还借款本金264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5%支付自2020年10月1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的利息。2、请求强制被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3、本案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11-05 |
发布时间 |
2021-1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