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丽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622********6622
执行依据文号
(2015)翼民初字第341号
案号
(2021)晋1022执72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翼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婚生男孩陈茂锋随被告陈伟伟生活,由被告抚养,原告马丽丽自2016年起按上年度山西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25%承担孩子抚养费至孩子十八周岁止,每年10月30日前付清孩子当年的抚养费,并于达成协议之日支付2015年前孩子抚养费2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翼城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10-12
发布时间
2021-12-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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