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郭朝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731********42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晋1022民初878号 |
案号 |
(2021)晋1022执6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翼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郭朝阳偿还原告翼城县城北建材城货款13500元,于2021年8月25日前偿还5000元,2021年9月25日前偿还5000元,2021年10月25日前偿还3500元;原告翼城县城北建材城同意放弃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二、如果被告郭朝阳不能按期足额偿还上述款项,原告翼城县城北建材城可就剩余欠款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告郭朝阳同意以未偿还的货款为基数,按月利率1%支付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翼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9-01 |
发布时间 |
2021-1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