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石朝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622********52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晋1022民初1093号 |
案号 |
(2021)晋1022执7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翼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石朝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乔福杰借款本金200000元及利息178000元,共计378000元。并自起诉之日起至借款偿还完毕之日止以2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支付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翼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10-14 |
发布时间 |
2021-12-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