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松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086********24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1282民初140号 |
案号 |
(2021)苏1282执24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靖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陈松、江苏华瑞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共同归还原告刘亚琴借款本金200000元及利息60000元,合计260000元,约期自2020年4月起于每月15日前归还20000元,直至最后一期还清为止。如两被告有一期未按约履行,则原告刘亚琴可就下余全部款项一并申请法院执行。二、本案案件受理费5080元减半收取2540元,保全费1820元,合计4360元,由被告陈松、江苏华瑞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共同负担(此款原告已交纳,两被告约期于2020年4月15日前直接给付原告)。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书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靖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7-26 |
发布时间 |
2021-11-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