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宜兴市新大正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202********194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1282民初3112号
案号
(2021)苏1282执225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靖江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宜兴市新大正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靖江市华盛中力机械零部件有限公司货款687,832元,并赔偿原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687,832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1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被告陆源-7-胜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678元、保全费4045元、公告费560元,合计15,283元,由被告宜兴市新大正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陆源胜负担(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直接交纳给本院14,723元、直接支付给原告56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靖江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7-06
发布时间
2021-11-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孙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825691971946
登记机关
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宜兴市万石镇南漕申兴东路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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