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世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1123********337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云0181民初2239号 |
案号 |
(2021)云0181执18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王世东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双倍返还原告安宁平步工贸有限公司定金人民币68800元;由被告王世东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安宁平步工贸有限公司合同价款37600元。案件受理费由王世东承担1214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08-09 |
发布时间 |
2021-11-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