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口市金燕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030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湘0181民初7544号 |
案号 |
(2020)湘0181执18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浏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周口市金燕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浏阳市利华花炮厂货款125000元及逾期利息(以120000元为基数,从2016年3月11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3100元,由周口市金燕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浏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2-26 |
发布时间 |
2020-03-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顾永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602580300199N |
登记机关 |
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川汇分局 |
注册地址 |
周口市川汇区金海大道黄庄行政村马庄自然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