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道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128********29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1282刑初298号 |
案号 |
(2021)苏1282执29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靖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吴道勇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五百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罚金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二、靖江市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的银925配链一条,黄金吊坠一个,黄金项链(含挂坠)一条,黄金手链一条,黄金戒指一个,黄金耳饰二个,发还被害人熊正启。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靖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9-24 |
发布时间 |
2021-1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