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董志良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60003********26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琼9003民初290号 |
案号 |
(2018)琼9003执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董志良应向申请执行人高恒久支付借款56500元,并负担案件的案件受理费738元及执行费758.57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儋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海南 |
立案日期 |
2018-01-03 |
发布时间 |
2018-0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