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丽江永泰混凝土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88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黔0303民初字3424号 |
案号 |
(2017)黔0303执7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遵义华林长电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贵州永利通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丽江永泰混凝土有限公司签订的《水泥买卖合同》。二、被告贵州永利通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丽江永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遵义华林长电贸易有限公司货款1244357.33元和违约金(从2014年8月21日起至欠款清结止,按照欠款总额的年30%计算)。三、驳回原告遵义华林长电贸易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支付迟延履行金。案件诉讼费22440元,公告费400元,合计22840元,由被告贵州永利通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丽江永泰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17-03-14 |
发布时间 |
2017-04-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7)黔0303执751号 |
立案日期 |
2017-03-14 |
执行法院 |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177625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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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黄友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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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丽江市古城区雪山中路南段8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