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印金凤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111********192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苏1282民初7282号
案号
(2019)苏1282执323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靖江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印金凤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江苏生源电力器材制造有限公司加工费253,834元,并承担自2018年11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108元、保全费1920元,合计7028元,由被告印金凤负担(原告同意其预交的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合计7028元由被告向其直接支付,本院不再退还,由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靖江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9-11-15
发布时间
2019-12-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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