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海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328********15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鲁1625民初1302号 |
案号 |
(2017)鲁1625执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博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支付申请人本金及利息55391.67元、罚息34981.71元,受理费1185元由被执行人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博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7-01-20 |
发布时间 |
2017-05-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