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建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328********12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博民初字第990号 |
案号 |
(2016)鲁1625执7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博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马建光立即停止对申请人刘东华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位于博兴县店子镇马庄村村东边沟马建光胡同以东,东西15.5米,南北18米)的侵占。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博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6-12-01 |
发布时间 |
2017-11-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