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世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328********12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4)博商初字第275号
案号
(2014)博执字第45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博兴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王世柳支付原告博兴中小企业投资担保中心代偿款1019042.19元及违约金。被告山东博兴宏大钢铁、博兴万达能源、张玉华、王震、张雪玉承担连带责任。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13971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博兴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4-07-10
发布时间
2018-01-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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