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武汉荆楚商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14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423民初547号 |
案号 |
(2020)冀0423执1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武汉荆楚商贸有限公司在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邯郸永不分梨酒业销售有限公司货款590814元及违约金20万元;二、被告武汉荆楚商贸有限公司在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邯郸永不分梨酒业销售有限公司货款345600元。 案件受理费15028元,由被告武汉荆楚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1-14 |
发布时间 |
2020-03-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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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汪卫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04741422665K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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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硚口区硚口公园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