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常俊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20224********64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东民初字第1728号 |
案号 |
(2014)东民执字第009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杨胜利、常俊婷支付天津市津房置业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代偿借款本息及罚金1173367.62元,偿付还清代偿本息和罚息的利息损失、律师费43300元,加倍支付延期债务利息和案件受理费17472元。杨胜利、常俊婷不能立即支付立即对杨胜利抵押的坐落天津市宝坻区津围公路东侧大口屯段25号三层底商依法低价,如不足二被执行继续清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14-07-22 |
发布时间 |
2016-06-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