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安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54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1282民初7657号 |
案号 |
(2019)苏1282执22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靖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苏安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靖江华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支付代偿款5000万元并承担该款自2016年3月22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30750元、公告费6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336350元,由被告负担(原告已预交的案件受理费337050元由本院退回,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本院交纳,公告费及财产保全费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33075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靖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8-13 |
发布时间 |
2019-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姚丹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靖江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靖江市新港园区六助港路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