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赤峰京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78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1523民初77号 |
案号 |
(2019)豫1523执14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冯秀全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清原告胡成福借款本金600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6年2月29日起按月利率2%(年利率24%)标准计算;二、被告赤峰京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8-29 |
发布时间 |
2020-03-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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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冯海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50422057818970M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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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东城区北新街路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