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永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502********60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鲁1625民初733号 |
案号 |
(2017)鲁1625执3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博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支付申请人借款本金18万元,利息56880元;案件受理费4310元,财产保全费151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博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7-04-17 |
发布时间 |
2017-07-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