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伟松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0123********39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云0181民初2209号 |
案号 |
(2019)云0181执10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返还原告货款人民币200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390元,由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19-05-28 |
发布时间 |
2019-07-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