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尹浪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601********28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1022民初387号 |
案号 |
(2020)晋1022执6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翼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尹浪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乔中和借款200000元。并自2018年6月24日起以200000元为本金按月利率1%承担利息至借款全部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50元,由被告尹浪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翼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11-04 |
发布时间 |
2020-11-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