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双润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8********21XW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泰靖园商初字第0009号 |
案号 |
(2019)苏1282执恢7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靖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苏双润科技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原告江苏民生特种设备集团有限公司238.1万元,同时原告向被告开具金额为504.1万元的增值税发票。二、驳回反诉原告江苏双润科技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本诉受理费2585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反诉受理费16040元,合计46890元,由双润公司负担(本诉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原告已经交纳,被告于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时一并付给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41890元(户名:泰州市财政局;开户行:泰州市农行海陵支行;账号:201101040058888)。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靖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10-17 |
发布时间 |
2019-11-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黄金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89167761221XW |
登记机关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淮盐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