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云南金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5301********7L9G
执行依据文号
(2018)云0722民初996号
案号
(2019)云0722执48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永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被告云南金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季汝凯、季汝山运输价款人民币547273元。如果为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273元,由被告云南金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现季汝凯、季汝山申请执行:1、被执行人云南金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给付申请人季汝凯、季汝山运输价款人民币547273元。2、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永胜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19-09-02
发布时间
2019-12-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慧聪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112MA6K737L9G
登记机关
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郊八公里1号办公楼3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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