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华坪县攀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307********214J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1)华民初字第169号 |
案号 |
(2018)云0723执恢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华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华坪县潘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及被告姜龙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偿还原告郑良珍借款本金600000元。 二、由被告华坪县潘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北欧好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日连带偿还下欠原告郑良珍借款利息304184.38元。 三、驳回原告郑良珍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3790元,由被告华坪县潘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及被告姜龙连带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华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18-10-15 |
发布时间 |
2019-04-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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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姜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0723L02655214J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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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兴泉镇干箐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