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广福泉食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018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1823民初838号 |
案号 |
(2019)皖1823执恢3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泾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安徽广福泉食品有限公司、陈先锋确认欠原告邓琴借款本金110000元、利息22020元,合计132020元,此款于2019年5月30日前给付50000元,2019年6月30日前给付50000元,余款32020元于2019年7月30日前一次性清偿完毕;若被告安徽广福泉食品有限公司、陈先锋未按约定偿还上述任意一笔借款,则原告邓琴有权要求被告安徽广福泉食品有限公司、陈先锋就余欠款项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泾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9-10-22 |
发布时间 |
2020-01-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先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822550187076R |
登记机关 |
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广德市桃州镇高湖村曹村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