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炜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305********56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625民初1913号 |
案号 |
(2021)鲁1625执7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博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起诉至博兴县人民法院,案号为(2020)鲁1625民初1913号,经过法院审理,依法做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执行人张炜田于本判决生效后赔偿申请人损失42236.75元,并承担诉讼费457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现该判决书早已生效,并已过履行期,但被申请人一直未履行该判决书的判决内容,现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向贵院提出申请,依法强制被执行人价值42236.75元的财产,望批准。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博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4-29 |
发布时间 |
2021-10-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