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承德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土产日杂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007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181民初196号 |
案号 |
(2019)湘0181执49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浏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承德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土产日杂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浏阳市山虎花炮厂货款人民币 157 705.8元;二、驳回浏阳市山虎花炮厂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3 454元,减半收取1 727元,保全申请费1 420元,共计3 147元,由承德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土产日杂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浏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19-11-01 |
发布时间 |
2019-12-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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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少庆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821106572939H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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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承德县下板城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