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陕西春光油脂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0999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陕0703民初2201号 |
案号 |
(2019)陕0703执59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限被告武庆博、陕西春光油脂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60日内偿还原告王琥借款本金285万元,并从2015年7月14日开始按月息20%支付利息,直至还清借款本金285万元止。案件受理费49180.00元,财产保全费5000.00元,合计54180.00元,由被告武庆博、陕西春光油脂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郑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19-07-11 |
发布时间 |
2019-1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武庆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7257099989476 |
登记机关 |
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陕西省汉中市勉县周家山镇明星村(108国道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