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娄和利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622********00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晋1022民初940号 |
案号 |
(2021)晋1022执恢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翼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娄和利偿还胡红霞借款100000元(具体给付方式:于2019年10月1日前付20000元,于2019年12月30日前付30000元,于2020年5月1日前付50000元);二、如果娄和利未按期足额付款,胡红霞有权就全部余款申请强制执行,娄和利应以余款数额为基数,按月利率2%支付利息;三、胡红霞放弃要求赵海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诉讼请求;四、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计1150元,由娄和利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翼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6-21 |
发布时间 |
2021-09-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