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蒲泽友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723********483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云0181民初659号
案号
(2021)云0181执93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宁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仪陇县天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蒲泽友支付原告安宁昌佳彩钢板有限公司货款及违约金共计346106元、律师费17150元,合计363256元,及未按时间及金额向原告履行付款义务,则应以未还款本金为基准按照年利率24%支付从逾期之日起至实际款项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6744元由被告仪陇县天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蒲泽友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宁市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1-04-23
发布时间
2021-09-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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