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胡国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927********13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青2725民初192号 |
案号 |
(2021)青2725执2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囊谦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 被告胡国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多杰东周支付37740元;二、 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囊谦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青海 |
立案日期 |
2021-07-29 |
发布时间 |
2021-09-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