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文照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0181********39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云0181民初1862号 |
案号 |
(2021)云0181执7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马文照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李子君借款本金52800元,并按照年利率6%支付上述借款自2017年9月5日至借款清偿之日期间的利息。案件受理费1170元由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04-07 |
发布时间 |
2021-09-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