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松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101********18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0722民初419号 |
案号 |
(2020)黑0722执3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嘉荫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于秀兰、杨松林于2020年9月1日前给付原告韩玉晶借款本息共计766000元,逾期给付以60万元为本金,按照月利率2%计算给付原告韩玉晶利息,直至二被告实际给付时止。案件受理费5500元由于秀兰、杨松林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嘉荫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9-08 |
发布时间 |
2021-09-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