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鲁正再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123********08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181民初6515号 |
案号 |
(2019)湘0181执37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浏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鲁正再欠张佑良借款本金50 000元及逾期利息,由鲁正再于2019年8月31日之前偿还本金20 000元,于2019年9月30日之前偿本金30 000元及逾期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数,自2017年5月1日起按照年利率6%的标准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二、如果鲁正再未按上述协议内容按期足额支付,则鲁正再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标准变更为月利率1.5%,且张佑良有权自鲁正再逾期之日起就鲁正再全部未履行部分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张佑良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双方其他无争执。本案受理费1 546元,减半收取773元,由张佑良自愿负担386元,由鲁正再负担387元负担(由鲁正再于2019年9月30日之前支付给张佑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浏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19-09-04 |
发布时间 |
2019-11-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限制消费人员
限制消费人员姓名 |
鲁正再 |
执行法院 |
浏阳市人民法院 |
案号 |
(2019)湘0181执3777号 |
立案日期 |
2019-09-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