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曹志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222********18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1282民初5794号 |
案号 |
(2021)苏1282执24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靖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曹志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靖江华8农贸易有限公司合伙经营期间损失508,615.2元。本案受理费8,886元,由被告曹志强负担(被告曹志强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交纳至本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8,886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靖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7-26 |
发布时间 |
2021-08-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