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闾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085********22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苏1282民初5025号
案号
(2021)苏1282执169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靖江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闾勇同意归还原告陈冬借款28.5万元,约期于2018年12月20日前归还3.5万元,自2019年起至2023年止,于每年12月20日前归还5万元,如被告有一期未按约履行,原告可就下余全部借款申请强制执行且被告需另承担违约金5万元。二、本案经本次调解一次性处理,余无争议。三、本案受理费5800元减半收取2900元,由被告负担(此2款原告已交纳,被告已于2018年9月3日给付原告)。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靖江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5-11
发布时间
2021-08-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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