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西双版纳暻勐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127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云2801民初179号 |
案号 |
(2019)云2801执9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景洪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尹凌云返还原告凌光明借款本金270万元;二、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尹凌云自2015年5月4日以借款本金27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向原告凌光明支付利息至借款返还之日止;三、被告西双版纳天城大卖场有限责任公司、西双版纳天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西双版纳暻勐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案件受理费28400元,由被告尹凌云、西双版纳天城大卖场有限责任公司、西双版纳天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西双版纳暻勐橡胶制品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景洪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19-05-15 |
发布时间 |
2019-11-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云2801执993号 |
立案日期 |
2019-05-15 |
执行法院 |
景洪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尹凌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2800681278445X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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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嘎洒镇曼迈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