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俊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0123********263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云0181民初225号
案号
(2021)云0181执161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宁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赵俊峰于2021年4月30日之前归还原告吴存德款项人民币40000元,其余部分50000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一次性归还;二、若赵俊峰未按照上述约定履行,则由其于2021年6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吴存德人民币113000元;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347元,由被告赵俊峰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宁市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1-07-07
发布时间
2021-08-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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