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彭春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331********262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云0181民初1336号
案号
(2021)云0181执173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宁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彭春兰在2021年8月1日前归还尚欠原告信用卡借款本金31176.71元,并向原告支付利息,滞纳金至全部欠款还清为止(截至2020年7月17日的本金为31176.71元,利息为2824.52元,滞纳金为8342.5元,合计42343.73元,准确数据以支付当时的银行对账单为准)。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宁市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1-07-22
发布时间
2021-08-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