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彭春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331********26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0181民初1336号 |
案号 |
(2021)云0181执17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彭春兰在2021年8月1日前归还尚欠原告信用卡借款本金31176.71元,并向原告支付利息,滞纳金至全部欠款还清为止(截至2020年7月17日的本金为31176.71元,利息为2824.52元,滞纳金为8342.5元,合计42343.73元,准确数据以支付当时的银行对账单为准)。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07-22 |
发布时间 |
2021-08-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