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禹银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3025********09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云0181民初267号 |
案号 |
(2021)云0181执4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禹银昌于判决生效之日立即支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安宁支行借款本金人民币8849.55元、利息罚息复利(截至2018年8月15日为人民币867.45元;自2018年8月16日起至贷款实际还清之日,按照双方《中国建设银行“快e贷”借款合同》约定计算)。由禹银昌于判决生效之日立即支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安宁支行实现债权费用即律师费人民币485.85元。案件受理费55元由禹银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02-20 |
发布时间 |
2021-07-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