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春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0112********164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云0181民初2053号 |
案号 |
(2021)云0181执3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李春丽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安宁支行信用卡欠款本金33473.09元及利息、还款违约金(截至2019年6月18日的利息2725.16元、还款违约金4456.25元,自2019年6月19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还款违约金按照《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标准计付)。案件受理费445.5元由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02-18 |
发布时间 |
2021-07-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