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临漳县东城经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205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423民初1638号 |
案号 |
(2021)冀0423执3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临漳县东城经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后五日内给付原告时莲芬工资款105000元;二、驳回原告时莲芬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85元,由被告临漳县东城经贸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2-19 |
发布时间 |
2021-07-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东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423672053965R |
登记机关 |
临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临漳县砖寨营乡前屯村 |